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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不得低于低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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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youth.cn   2013-09-01 11:25:00 中国青年网  我要评论

  原标题:卫计委: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不得低于低保水平

  为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,提高乡村医生待遇,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要加快制定并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,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,确保其养老金收入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。

  通知提出,要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待遇,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。各地应当采取先预拨、后结算的方式发放乡村医生补助,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助经费的80%以上按月拨付乡村医生,余额经考核后发放,不得挪用、截留。

  通知强调,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取得执业(助理)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。 (记者张然)

 
 

编辑: 张逸群(实习生) 来源: 人民网
 
http://www.youth.cn/wrzn/zxgz/201309/t20130901_3804994.htm
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不得低于低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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