境外生育算不算超生,怎么算,一直以来颇有争议,有部分人趁机“钻空子”。
刚刚通过的《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》将终结这种状况,首次明确境外超生违法。根据规定,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,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,另一方为中国内地公民,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,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,或者两年内在境内居住满十八个月的,一律视为超生。
但有律师认为,境外超生的小孩除非要落户深圳才会受约束,如果以两年居住满18个月为限定,恐怕很难取证。
另外,之前的条例审议稿曾经规定,超生要征收三到六倍社会抚养费,部分代表担心幅度过大,容易引发权力寻租,因而统一明确为三倍征收。超生两个及以上的,以超生一个子女应该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,倍数递增征收。
深圳首次明确境外超生属违法,那么,非法中介对此,又有何反应呢?记者联系了一家中介机构,对方表示,香港明年起禁止“双非”孕妇赴港生子,所以现在孕妇赴港生子价钱飙升。
这名中介透露,随着赴港生子难度加大,越来越多人选择去美国或者其它国家生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