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北大公布了我省共有7所高中学校获得了实名推荐的资格,并制订了推荐方案制订。在新方案中,北大首先列出了不得被推荐的四条“高压线”,分别是不孝敬父母;不关心他人,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;有不良诚信记录;考试作弊、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。(详见《校长实名推荐本周公布方案 新要求让中学校长犯难》)
北大今年的新要求“孝顺父母”,这个难以衡量的标准可能会让各个学校犯难。这四个标准当中,有无参加公益活动,有无不良诚信记录,考试是否作弊等,这些对于学校来说不是件难事,学生日常的综合素质评价中都有。但是孝顺父母这一条却很难界定,因为学生是否孝顺父母,只有父母自己知道,校方对此取证的难度是很大的。
实名推荐是涉及孩子前途的大事,北大制订这样的标准,哪个父母会说自己的孩子不孝顺?即使孩子确实不孝顺,父母也不会在调查取证时表露什么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这个推荐标准的制订也就丧失了意义。况且,面对这样一个难以衡量的标准,最终取不取证,调不调查也很难说。
再说,对于“孝顺”这两个词的界定标准又是什么?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。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” 新时代的孝顺肯定不能以古人的标准来衡量,可究竟什么样的行为算作孝顺,又很难把握。孝顺父母无法量化,短期内不可能了解清楚,北大的这条新规此次可能最终流于形式。
北大校长实名推荐制订这样的标准,初衷是好的,人们都可以理解。能取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学生,在学习成绩上肯定是无可挑剔的,必然是学校的佼佼者。北大制订这样更注重“德育”的标准,为的就是让这些“尖子生”在有着优秀学习成绩的同时,能够做到德才兼备。或许是由于经验不足,在制订标准的时候,未能深层次考虑其可操作性。
德育考核比重加大,渐渐成为高校教育的一种趋势。校方在制订相关标准时,应该充分考虑其实施的可行性,不能为了迎合教育趋势,为了制订标准而制订标准。不要让本可推动中国教育的助推器最终只是逢场作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