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双江之子李天一
记者昨天获悉,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一年的李双江之子李天一,已被解除教养。据了解,李天一在劳教所期间,做事低调,不多说话,做事稳重,跟周围的劳教人员都能和谐相处。其在劳教所期间未搞任何“特殊”,在劳教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无一落后,甚至展示了艺术才华。
2011年9月6日21时许,海淀公安分局接警称,在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有人被打,接警后,分局民警立即前往处置,并将打人者带回审查,经民警连夜工作,查明:苏楠,男,1993年7月出生,本市人,某校高三学生;李天一(注: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),男,1996年4月出生,本市人,学生,对他人进行殴打并损坏他人机动车的犯罪事实,苏楠、李天一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。
同年9月15日,北京公安局相关部门公布李天一、苏楠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工作进展情况。公安机关经工作查明,2011年9月6日晚上9点,15岁的李天一和18岁的苏楠,在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西山华府小区附近因纠纷谩骂、殴打他人,并损毁他人驾驶的车辆。9月7日,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李天一、苏楠刑事拘留审查。审查中,李天一、苏楠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7条的规定,李天一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犯罪,公安机关决定对其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,同时依法对苏楠提请逮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