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业有成的女儿却找了一个无房无车无工作的“三无”男友,母亲赵女士觉得太丢人,反对无效又咽不下这口气,于是拒绝把女儿付款购买的婚房还给女儿。昨天,这起亲生母女间的官司在通州法院开庭,女儿王小姐一再保证以后会孝顺母亲,但赵女士不为所动,坚决不允许准女婿入住。
>>现实
女高管爱上三无男
33岁的王小姐是某公司副总经理,收入丰厚,还有3套房产。而她交往的男友却没有稳定工作,没房没车。两人原是认识十几年的普通朋友,近两年才发展成恋人。赵女士对这位准女婿强烈反对。
王小姐说,2008年8月,她看中了通州区的一处房屋,并筹足了首付款92万余元,与房屋卖方约定同年9月交易。但到了9月,王小姐正在外地出差,无法及时回京,于是委托母亲以自己的名义代她进行交易。当时母女俩约定,除交易过程借用赵女士名义外,所有首付款、还贷款均由王小姐支付,房屋实际归王小姐所有,赵女士随时协助女儿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此后赵女士代女儿买下总价230多万的房子,除了首付款92万余元外,贷款138万。两年后,这些贷款已由王小姐全部还清,但是母女间却因为王小姐的新男友产生了矛盾。
>>尴尬
老人占房防准女婿
王小姐想把这处房产作为婚房,但母亲拒不配合过户。王小姐无奈将母亲起诉至法院。
昨天,母女俩都来到法庭,虽然面对面坐着,但目光却少有交集。虽然王小姐一直说会孝顺母亲,希望母亲能同意自己的婚事,让出婚房,但赵女士态度坚决地表示拒绝。
“不同意,房子写的我的名字,我为什么给她啊?”赵女士理直气壮地说,部分房款是她出的,她不同意女儿找的男友,所以不想让他住。
赵女士说,首付款有20万元是她出的,但没证据。王小姐则说,首付款是自己出的。当时销售员说,她想要的房子马上要卖了,因为她在外地出差,身份证也不在家,就让母亲帮忙交钱。母亲曾给她写了一份证明。一直没有过户是因为父母就她一个独生女,“我以为房子写在谁名下无所谓,但没有想到会出现男朋友的问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