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对兄妹为了继承病故父亲的遗产,将73岁的继母告上法庭。今天上午,这起家庭纠纷案被在普陀区黄陵路上的甘泉社区学校进行审理。普陀各街道和社区的数十位居民旁听了庭审。据悉,民生纠纷占普陀法院案件总数的3/4以上。其中,因老年人再婚引发的财产纠纷,以及老年人和子女之间的赡养纠纷非常普遍。
学校音乐教室成临时法庭
教室黑板的正中央挂上国徽,课桌摆上写有原告和被告的铭牌,一架钢琴被临时挪到墙角一边……经过简易布置,甘泉社区学校的一间音乐教室就成了临时法庭。两名原告是兄妹,被告则是他们的继母。为了继承病故父亲留下的遗产,兄妹两人将73岁的继母许老太告上了法庭。“小辈肯定不对,怎么能为了钱告自己的继母呢?” “后妈独吞房子,当然要争。” “一家人闹上法庭,还有什么亲情可言?”上午8点半,庭审尚未开始,旁听的居民已经争论起来。
上午9点,此案正式开庭审理,被告许老太因身体不适,委托了代理律师出庭。法院查明, 30年前,两原告的父亲莫老伯丧偶后,与被告许老太再婚,之后两人没有再生育。在两位老人婚姻期间,莫老伯夫妇在宜川路购买了一套房屋,并登记在被告许老太名下。
两原告指出, 1998年开始,父亲莫老伯的身体每况愈下,多次住院动手术,在去世前的13年里,莫老伯的子女给了他很多的照顾。 2011年底,莫老伯病故,其子女认为,宜川路的房屋以及许老太名下的4万元存款,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莫老伯享有一半的份额,这一半份额财产应作为遗产,由他们合法继承。
但许老太对此却有不同意见,此外,对于房屋的装修款以及房屋价值双方也有争议。法庭上,原被告双方各自阐述了自己的主张,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。在经过事实调查、举证质证等一系列庭审程序后,法官宣布将对此案择期宣判。
儿子有房有车 老母蜗居邻厕小屋
“将典型案件安排在社区审理,能起到更好的普法宣传效果。 ”普陀法院院长席建声表示,将巡回法庭设到基层社区是该院一项重要举措,一方面能起到宣传普法的效果,另一方面也能树立和谐化解矛盾的范例。
不久前,普陀法院在石泉街道开设巡回法庭,审理一起儿子拒绝赡养老母亲的案子。由于被告不愿意接受调解,法庭休庭并宣布择期宣判。让法官也没有料到的是,槌音刚落,旁听的十几位居民就将被告刘某团团围住,纷纷指责他不仁不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