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午休的地方,有的孩子吃午餐,有的趴在桌上睡,有的则选择自习。
新学期第一天,洛阳第五十五中学(南院)告知学生家长,学校决定收取“在校午休费”(以下简称午休费),每人每月8块钱,不在校午休的学生不用交费。
“在学校桌子上趴一会儿,打个盹还得交费,我很难理解这样的政策。”此政一出,顿时引来家长质疑声一片。
质疑:
孩子午休,得给学校交费
9月5日,网友“kongshansheren”发帖称,洛阳第五十五中学(南院)的学生需要向学校交费,才能在图书馆午休,并质疑“学生中午为什么不能在自己的教室休息”。
当天下午,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发帖人刘女士。“我的孩子就在五十五中上学,开学回来后就告诉我要交钱。”刘女士说,孩子今年刚刚升入七年级,9月3日中午,孩子从学校里回来,带给自己一张学校《告家长书》。
“说是每月要交8块钱的‘在校午休费’,而且只能趴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午休。”刘女士告诉记者,《告家长书》上说,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,不在学校午休的学生不用缴纳任何费用。
“我觉得这事有点不可思议,所以就没有同意缴费。”刘女士说,这样孩子只得回家午休,来回跑也很麻烦,而且也不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