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下午,在磐安县玉山镇林宅村家庭档案代管中心,村支部委员李丽光正忙着给赡养档案整理归类。她告诉记者,岁末年终,村两委要根据档案记载的尽孝道情况评选出“孝子、孝女”和“优秀老人”。
磐安县档案局局长张大华说,给老人建立赡养档案弘扬孝道,这在全国尚属首例。
“这些年村里老人来反映子女不孝顺问题的不少。”林宅村支书胡湘伟说,去年,由于分家产有过矛盾,村里一对兄弟为赡养父母的事闹得不可开交。由于村里80%的年轻人外出务工,农村老人赡养出现了没人管、管不好、管不了等问题。
在磐安县档案局原局长胡良田等人的帮助下,去年8月,林宅村建起了全省第一个村级民情档案馆。能不能把农村最头疼的赡养问题也纳入档案管理?胡湘伟再次找到胡良田。
通过驻村调研,结合县档案馆有关“民情档案”资料,胡良田总结了农村“不肖子孙”的4种基本类型及表现。一是家庭积怨型,由于分家不匀,责任关系处理不好。二是情感麻木型,一些年轻人觉得父母对自己好是应该的,还相互攀比“啃老”。三是身不由己型,偏听偏信妻子、亲戚、邻居,缺乏主见。四是言传身教失当型,少数村民年轻时不能善待父母,下一代长大后也不孝顺他们。
今年3月,村里建立了赡养档案制度,给全村47位80岁以上、6位90岁以上的老人建立了特别档案。赡养人与受赡养人要填写一张父母(老人)登记表,内容包括受赡养人经济收入、赡养方式、赡养人经济收入、赡养记录。协议规定每位老人必须得到子女妥善赡养,赡养标准折合钱粮必须在3000元以上。赡养档案还包含老人的健康记录,可跟踪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。前不久一老人身体不适,一子女说去医院看看,另一个说不必,一翻档案争议马上消除。
“子女尽不尽孝,翻翻档案就知道。”胡湘伟说,一旦发生违反赡养协议的行为,村委会要组织调解;村老年协会要实施舆论干预,谴责不良行为;每年开展“孝子、孝女”和“优秀老人”的评选活动,弘扬孝道。
赡养档案制度实施至今,村委会没有接到过一起子女不孝的投诉。村民胡鸣跃是青岛某企业电器技工,为陪护母亲林根娟,放弃月薪6000多元的工作,回到附近的尖山镇上班。村里80岁的老人李望涛甚至向村支书胡湘伟建议,子女也不容易,应该把父母对子女的态度也记下来,增进两代之间的谅解。
玉山镇党委书记胡平良说,镇里已按照林宅的模式开展试点,待条件成熟后在全镇推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