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7月27日下午1时40分许,晓军(化名)在家中准备上网。当他打开电脑发现设有开机密码后,向母亲王某索要密码遭拒,两人遂发生争吵。其母拿起电脑边的木凳打晓军,被晓军夺过去。其母在争抢凳子时,被晓军一拳打倒在地。晓军继续向母亲索要电脑密码无果,便拿起小板凳砸晕其母。随后,他拨打120将母亲送医院。当月30日下午,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,晓军被警方刑拘。同年12月29日,十堰张湾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,以晓军犯故意伤害罪,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,晓军不服上诉。
二审法院认为,原审法院在量刑时对晓军实施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事实、认罪悔罪态度及其亲人的请求都予以了考虑。晓军的母亲怕影响其学业,对其管教,是出于关心爱护,晓军不但不接受,反而用极其凶残的手段将母亲打死,触犯了刑律,也违背了中国传统道德,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。根据晓军的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,不适用缓刑,故维持原判。
网友评论:
网友二万称:这个畜牲!判他3年他还不服要上诉!你亲手杀死了自己的母亲,你坐一辈子牢都洗刷不了自己的罪孽!!还有脸上诉!!二审应该直接死刑!
网友゛浮华若画╰称:还不服上诉?法律规定18岁以前的要免刑或者减刑,是因为考虑到他们还不懂事,什么都不知道!而现在,百分之九十九的孩子15岁的样子就什么都知道了吧?早熟的现象非常普遍了,还适用于上面的法律条例吗?所以,要改!
网友武汉-席漫**称:要重判,养儿子心寒,我儿子14岁曾经也说过“我把你杀了不用坐牢”;难道说他们不懂事吗,他们什么都懂的!!
网友高山流水称:可怜、可悲的母亲,还不如养只狗。判三年又如何、判死刑如何、不判刑又如何。本身就如畜牲一般,将来社会怎么能接纳你,有那个女孩敢嫁你,你只不过是一具能走动的垃圾,与一只死猫没什么两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