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梁平县一位14岁的花季少女多次遭到亲生父亲的性侵犯,为保护自己不再受到侵害,她跑到该县交巡警平台报案。11月4日,梁平县检察院批捕了蹂躏亲生女儿的犯罪嫌疑人张小成(化名)。
少女向交巡警报案
“警察叔叔,请你们一定要惩处我的爸爸张小成,他强奸了我。”10月8日上午,一个刚满14周岁的花季少女张霞(化名)跑到梁平县交巡警平台报案。
张霞伤心地说,“爸爸、妈妈在她两岁半的时候就离了婚,自己一直跟着父亲生活。”在她的记忆中,父亲第一次性侵犯她是在九岁生日那天晚上。而在今年9月的一天,她回家向爸爸要上学的生活费时,又被爸爸蹂躏了一次。
“10月6日,爸爸又一次性侵犯我,我决定再也不读书了,要离家出走。”张霞说,10月7日,她来到梁平县城希望借宿在表姐处。当天晚上,张霞的表姐要她回家,张霞哭着说:“我不能再回家了,我非常怕再回到那个家。”
我要不再受到侵害
10月8日的早上,张小成找到张霞的表姐,表姐只得让张霞跟随父亲回家。
“表姐,不要让我跟我爸爸回去,我要报案,我要保护自己不再受到侵害。”当时,住在一家宾馆里面的张霞扑通一下跪到在地上哀求说。表姐流着眼泪点头,让张霞从宾馆的后门逃走,到公安机关报了案。
“我一开始也不相信会有这种父亲,但在看到妇科检查报告后,我只得相信,这个可怜的小女孩所说的一切都有可能是真实的。”梁平县检察院检察官谢际明说。
禽兽父亲被批捕
随后,梁平县警方对张小成以其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。
11月4日,梁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张小成。“他心理压力很大,很快就交待了自己的罪行。”谢际明说,交待与张霞的笔录完全稳合。
“张小成很老实,今年40岁,在家务农。”谢际明说,按张小成自己交待的说法,他们家很穷,只有一张床。女儿从小时候就与自己睡在一起。由于自己离了婚,再婚后妻子也不在身边,所以身边没有女人,才犯下这样的罪行。
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