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万恶淫为首,”浙江这对禽兽夫妇逼迫16岁女儿卖淫,竟奉行“笑贫不笑娼”之怪论,变得既无廉耻之心,更丧尽天良。一个纯洁的女孩就这样被自己父母的贪欲给玷污了。
9月15日,常州警方端掉了一个隐蔽的卖淫窝点,抓获了组织卖淫的毛某夫妇以及3名卖淫女。让办案民警无比吃惊的是,其中一名只有16岁、尚未成年的女孩竟然是毛某夫妇的亲生女儿,另外两名卖淫女是毛某的侄女。在警察查获的3本账本中,密密麻麻记录了毛某夫妇控制3名卖淫女一年多来卖淫的次数,获利四五十万元的罪恶事实。另外,一本有着密码锁的日记,则记录了这个女孩卖淫的过程、对父母的怨恨,以及她和一名嫖客“宝贝”的爱情故事。(据9月18日西部网)
“虎毒不食子”,为了金钱,亲生父母不惜糟蹋自己的女儿,简直是千古奇闻,可恨、可恶!逼16岁女儿卖淫,毫无人性的父母咋无耻到这种地步?
无容置疑,逼迫女儿卖淫已经超出了笑贫不笑娼的道德范畴,这是比社会道德更深刻的堕落。假如贪欲在一个人的心目中成了至高无上的东西,那么他就已经失去了做人的起码资格,就会枉为人父,愧为人母,就会变得禽兽不如!
此时,除了痛斥她父母的无耻之外,我们还要思量一下造成这种“扭曲”的社会环境。古人有“衣食足而知荣辱”,“礼乐所由起,积德百年而后兴”,只有在基本衣食满足后,才会支持这种“礼乐”的行为基础。如果我们的社会给她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,如果政府创造共同致富的环境,我想,他们也就不会如此不知廉耻了!
再者,社会的堕落,不仅仅是该他们感到羞耻,还有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们!那个所谓的专家不是在作学术报告之时,因为涉嫌嫖娼而被请进到派出所了吗?事实上这样的事例也并不是个案啊!
一味的谴责,其实只是一种宣泄,最终解决不了任何根本问题。我们社会、我们政府应当担负起什么样的责任?使这种“丑陋”现象不再重演,这才是最关键的,也是值得大家共同深思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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