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信报10月29日讯 年过7旬的老两口,本该在家颐养天年,却因为子女不孝顺,甚至恶语相加并放言断绝关系,为此老两口倍感伤心和气愤,无奈之下将自己的5个子女告上了法院索要赡养费。另外,老两口还提出精神赡养,要子女适时探望。近日,四方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在法庭上,刘某诉称:原、被告系父母与子女关系,在原告未生病住院前期,其关系尚可,但自2004年、2006年和2008年,原告分别因心、脑血管及胃病住院期间,部分被告却拒不或怠于履行法定赡养、扶助义务,有的不支付原告的住院等医疗费用,有的不去陪护探视,更有甚者不管不问。
尤为严重的是,个别子女竟置法律、道德于不顾,到原告处无理取闹,不但恶语相加,而且行为粗暴、大打出手,并放言同原告断绝关系,对此两原告倍感伤心和气愤,其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伤害。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,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每人每月支付二原告赡养费共200元,履行精神赡养义务,适时探望。
四方法院认为,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。现原告年事已高,体弱多病,被告均应尽全力照顾好原告的晚年生活。刘某的长子、三女儿同意每月负担200元赡养费 ,法院予以采纳。考虑到其余三被告的实际情况,结合原告的实际需要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标准,其余三被告被每月赡养费以给付100元为宜。
关于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精神赡养义务、适时探望的主张,因法律对此无硬性规定,法院对此不予支持。 (记者 李晨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