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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年不给父母1分钱 重庆向孝心老赖发拘留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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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3-04 09:00:00
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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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龙网讯 日前,巴南区法院将一纸拘留通知书放在陈有星(化名)面前,这是巴南整治“孝心老赖”行动祭出的重拳,也是我市首次向不赡养父母者发出拘留通知书。
巴南区水竹村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小村庄,年已七旬的陈氏夫妇生活在这里。陈氏夫妇为了向儿子陈有星索要每月一百元的赡养费,将陈有星告上法庭。法庭判决后,陈有星仍拒绝给付,还与妻子离婚,把财产全部转移到妻子名下,当起了“孝心老赖”。直到面对拘留通知书,陈有星才将拖欠的1400元赡养费付给了父母。
3年不给父母1分钱
不孝子被告到法院
昨日,巴南区水竹村,陈氏夫妇正在屋外坝子上切大头菜,儿子陈有星没在家。
陈氏夫妇居住的房屋,是一栋奇怪的建筑:一楼昏暗破旧,二楼却贴着崭新的粉红色瓷砖,并装着明亮的铝合金窗。陈氏夫妇住一楼,陈有星一家住二楼。陈老汉说,这栋房屋已经有70年的历史,原本只有一层,二层是陈有星加盖的。在一楼上二楼的楼梯间有一扇上锁的房门,将两层楼分隔开来。陈老汉称,他和老伴根本上不了楼。
七旬老人难吃一回油
陈老汉的老伴廖芳书(化名)说,三年前,自己患上腰椎病,要求儿子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,儿子和儿媳不仅不给医疗费用,还开始分灶吃饭,也不给老人生活费,廖芳书泣不成声:“我们连油都难得吃一回!”
法院工作人员介绍,陈有星今年50岁,在外打零工,陈有星的儿子经营着一辆中巴车,家境还算殷实。陈老汉说,他们还有5个女儿,5个女儿虽然生活不宽裕,但还算孝敬,父母生病时都出了钱,而且还不时给父母生活费,陈有星却从来没给过,“我们养了几只鸡,那就是我们现在的主要生活来源。” 村里镇上多次调解无果
去年初,陈老汉将自己儿子一家告到了村委会,要求村里给他主持公道,让儿子拿钱。村里将陈老汉和陈有星叫到一块协商,但协商无果。陈老汉又跑到镇上告状,陈有星依然不肯付赡养费。陈老汉说:“在镇上的调解室,儿子对我们说,即使告到法院,他也不怕。”
去年8月,陈老汉写了一张格式不正确的诉状,来到20几公里外的巴南区法院。工作人员看到陈老汉的诉状格式不对,指点老汉重新整理了一遍,受理了本案。
被儿子拆电灯剪电话线
“他晓得我告了他,就把家里的电话线剪了,还销了户。”陈老汉说,“他这是为了不让法院联系上我,现在我在法院留的联系电话,都是邻居家的号码。儿子还称我们一天到晚浪费电,又拆除了一楼的灯泡。”
与妻子离婚转移财产
面临拘留才付赡养费
2008年9月18日,巴南区法院判决,陈有星每月支付其父母赡养费100元,并要支付此前拖欠父母的赡养费用。
今年1月,巴南区法院执行局多此拘传陈有星要求他尽快给付赡养费,陈有星则称自己已离婚,一分钱没有。法院随后对其财产进行清查时,发现其名下只有他父母现在居住的老屋,存款几乎为零。陈老汉说,儿子知道自己被起诉后,与媳妇办理了离婚手续,并将名下财产全部过户给媳妇。“他们现在仍然住在一起。”陈老汉说。
“为了转移财产而假离婚,曾发生过多起,让执行局无从执行。”法院工作人员说。
今年2月1日,巴南区法院展开整治“孝心老赖”专项行动,执行员将陈有星拘传到法院。在法院,陈有星称:“随便法院怎样判,就是不给钱。”劝说无效之下,执行局请来法院院长,当着陈有星的面,签署了一张司法拘留通知书,并告知陈有星,他还将被罚款一万元。“我给,我马上回去就给钱。”陈有星这才改了口。
当日下午,陈有星将此前拖欠的赡养费1400元交给了父母。
声音
老人:没办法才找法院
“我也不想把这事闹到法院去,但当时实在没办法,逼得我不得不这样做。”陈老汉不住叹气。“一百块钱现在能买个什么?找他每月付一百块钱他都不愿意。”廖芳书哭着说。
儿子:怪父母当年偏心
“我没想到这样会被拘留,我是被强制给钱的。”昨日,在电话中,陈有星称,“一个巴掌拍不响”,他和父母的矛盾不是一天两天了。“如果要我说,那就要从我三十岁的时候说起。”陈有星在电话中隐晦地说,他这样做,全是因为当年父母的偏心。
至于拆电话线,陈有星称是问过法院的,法院没说不能拆。
邻居:对不孝是个警醒
陈有星不尽赡养义务差点被拘留,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。水竹村村民杨某介绍,陈家的事,大家伙都知道。但这是人家的家务事,他们也不好多嘴。杨某认为,法院拘留陈有星,确实给那些不孝之人提了个醒。“他也是有孩子的人,他就不怕将来遭同样的境遇吗?”杨某说。
背景
“孝心老赖”1年激增一倍
据悉,此次巴南区法院进行整治“孝心老赖”专项行动,是在近几年来该院受理的赡养纠纷执行案件不断增多、不孝之子逃避义务现象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开展的。据统计,2007年,该院只受理了20余起此类案件,但到2008年,同类案件便激增至40余起。
巴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介绍,近几年来,“孝心老赖”激增,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越来越多,光靠判决书及调解等“柔和”手段已不能达到预期效果。所以今年初,法院用司法拘留与罚款的严厉手段,打击“孝心老赖”。据悉,陈有星是我市第一个因不赡养父母而被法院开出司法拘留单的人。
执行局局长介绍,对“孝心老赖”采取这种严厉的方式,有法可依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二条,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“孝心老赖”,可以进行15日以下的司法拘留,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记者 杨玲
“孝心老赖”不仅是家务事
许媛
列夫·托尔斯泰写过一则寓言:一天,一个小男孩正在凿一块木头做瓢,父母问他:“孩子你做瓢干什么?”孩子回答:“将来你们老了,我就用这个瓢盛饭给你们吃,就像今天你们用瓢盛饭给爷爷奶奶吃一样。”
人人都会变老,养老问题不可回避,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依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人子女者怎么能罔顾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?可现实生活中,子女拒绝赡养老人,导致老人露宿街头、无衣穿、无饭吃、有病无钱医的现象时有发生。令人痛心令人愤怒!
事实上,子女拒绝赡养父母事件往往调解难度大,当事人总认为这是“家务事”,不容外人过问,陈有星就曾说过:“告上法院我也不怕。”
日前,巴南把拒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定义为“孝心老赖”,以强硬手段集中整治。面对即将来临的拘留和罚款,抵赖多时的陈有星终于改变态度,向年迈的父母支付了1400元赡养费。这个事件再次提醒我们,法律对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有明确规定,“孝心老赖”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,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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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
Sanming
来源:
华龙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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