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彭
故事主角小谢,为了寻找患有精神病,并在广州失踪母亲,一连三次上演“跳桥”,虽然第一次侥幸把母亲找回,但其后两次“跳桥”,一次三小时,一次九小时,当时有赶考的考生,接新娘的新郎车队,和无数车辆、群众被滞留在路上。着急的新郎甚至冲着小谢哀求“你再不下来,我就要跳桥了……”
在孝义与公共秩序之间,群众的看法大致有三种。第一种:“这种孝子贤孙已经不多见!”如今动不动要生要死的,不是为感情就是为钱。为寻母的简直是孝义的化身。第二种:“相当无奈!”对于当事人,“跳桥”可能是无计可施之下的无奈之举。对于老百姓,面对孝顺的名义和人命安全,塞在路上更是无奈!第三种:“要严惩!”对于为了一己私利而影响公共秩序的人,应该要严惩。除了法律上的“刑事拘留”还要附带相关民事赔偿。否则,人人有事都爬桥,广州的交通不瘫痪才怪!
有人好奇,主角小谢是否有精神问题?处理此事的民警解释,小谢的精神没有问题,就是“相当固执”而已。他前两次“跳桥”后,警方都非常之人性化地处理。以教育和劝说为主;并没执行刑事拘留。但第三次就“佛都有火”,按照《治安处罚法》,可以对他处于刑事拘留15日的处罚。
我认为,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行为方式、表达意愿和诉求的自由。不过,你的行为不能影响和伤害其他人的权利。此事引起的不是大家关注那位走失的老人家,而是跳桥者。没人知道他妈妈长什么样,光记得小谢在桥上晃。警察、消防、医生,没有时间在工作岗位帮他留意老人家的下落,而是涌到现场,怕他跌落,与“跳桥寻母”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。还有,这些过激的行为间接会导致多少不可挽回的损失呢?浪费时间、汽油且不说,除了赶去接老婆的新郎,还有多少赶飞机、赶火车的人受阻呢?其中可能有赶回家见亲人最后一面的人,甚至在车龙里可能有几部救护车,内有心脏病人等着抢救,有被割破的大动脉等着止血……这些不可挽回的损失,谁来埋单?那些受到影响的人,是否又要爬桥申诉呢?如此下去,“桥桥相跳何时了”呢?
最重要的是,从“跳桥第一人”到现在,没有一个个案可以成功解决。既然,跳完都没用,损人不利己,那为啥还跳?真想奉劝那些准备爬上建筑物、打算引起关注的人,在行动前麻烦你想想,既然连15日刑拘你都不怕,既然能勇敢面对一堆警察、消防员、医护人员,那为啥没勇气面对这个问题呢?再深入想想,这些方式的背后,潜意识的最终目的,是否自私的,只为让自己觉得好过些,但求对自己有个交代而已呢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