漳州市漳浦县4岁的小鹏(化名)得了重病——轻轻一碰皮肤就淤青,一哭闹就会尿血。
父亲于旺生想尽办法替儿子治疗,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母亲陈某竟然打算放弃替儿子治疗。“从今年2月14日(农历正月初五)到现在,她没再跟家里联系过,也没过问小鹏的病情。”于旺生说。
因为妻子不愿继续抚养,于旺生以儿子的名义起诉陈某;而随后不久,陈某却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。
事件:男孩得重病,母亲却“消失”
昨日上午,记者来到漳浦县赤湖镇北桥村,4岁的小鹏看起来很可爱,但脸上、手脚,甚至腹部出现了许多出血点、淤青。
据了解,因为一次发烧,去年11月,小鹏在厦门市第一医院查出患有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紫癜。当场大吐血的状况吓坏了家人和医务人员,急忙送往ICU重症病房。此后,小鹏还多次因为鼻腔大出血紧急送医,漳州血液病专家表示,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紫癜患者,或许只有通过更换骨髓,才可能有效果,但成功率也仅为40%。
到现在小鹏的治疗费已经花掉14.5万元,于旺生在厦门打工的工厂捐了2万元,北桥村老人会捐了一些,其余的都是找亲戚朋友借的。
令于旺生不解的是,自从儿子查出怪病之后,妻子陈某就逐渐冷落,甚至玩起了“消失”,“到外地打工,从2月14日(正月初五)到现在,她没再跟家里联系过,连打电话问下小鹏的病情也没有。”
无奈:以男孩名义起诉母亲
“我们老两口也没有经济收入,小鹏父亲在厦门打工,一个月2000多元,再这样下去,我也只能把家里的房子卖掉,给小鹏治病。”小鹏的爷爷于国庆说。
无奈之下,于旺生以儿子小鹏的名义起诉母亲陈某,要求其负起抚养的责任。“7月11日,第一次开庭时,孩子叫了她好多声,她连头也没回。”于旺生说。
据当地调解员介绍,对于分担小鹏3万元医疗费用的要求,陈某不愿意接受,只希望支付一笔低于3万元的费用,今后不再承担任何与小鹏相关的费用。而令于旺生更加伤心的是,开庭当日,陈某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,目前法院已经受理。
昨日下午,记者多次电话联系陈某,但是无人接听。
目前,两起案件,当地法院都还在审理当中。
律师说法
母亲应承担抚养义务
对此,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林景川律师表示,法律规定,父母作为孩子双方共同的抚养人、监护人,有义务承担孩子成长期间的医疗费、教育费、抚养费,直至孩子18岁成年。
虽然陈某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,但无论法院是否判决她与于旺生离婚,陈某作为小鹏的母亲,都有义务承担孩子的各项医疗、生活费。如果离婚,一方抚养的子女,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,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,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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